作者:安陽 發布時間:2016-07-07 17:00:13 熱度:126
兵法有云:“知己知彼,百戰不殆。”在風起云涌的建筑行業,這句話對廣大建筑企業同樣適用。建筑企業辦理資質,想要百戰不殆,進行相應的了解很有必要。企業辦理建筑資質,涉及到人員、資產、業績等多方面的要求,準備材料繁多、辦理手續負責,尤其是在新資質標準下,很多資質的名稱要求都產生了變化,甚至一些資質被取消。為了避免企業資質辦理問題,我們就要了解新標準實施后,企業辦理的資質有那些變化。
1、建筑資質變化
建設部發布的2015資質新標準中,建筑承包資質由原來的70多項變為30多項,建筑施工勞務資質也從原來的十余項變成了施工勞務資質一項。具體資質變化如下。
(1)兩項或以上的資質進行合并的,比如電子資質與智能化資質合并為電子與智能化工程資質,防水、防腐保溫資質合并為防水防腐保溫資質;
(2)資質被取消的,如土石方資質、門窗安裝資質、電梯安裝資質等;
(3)原有資質名稱和標準發生改變的,如房屋建筑資質就更改為建筑工程資質;
(4)原有資質并入其他資質的,如爐窯、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被并入冶金工程資質。
2、資質辦理中的其它注意事項
(1)企業資產條件的中凈資產,應為企業所有資產扣除負債后所得剩余資產;
(2)建筑資質對技術負責人有60歲的年齡限制,但對資質申請企業的法人等管理人員沒有年齡限制;
(3)企業申請資質準備的工程業績,有近5年的期限要求的,以工程竣工驗收時間開始計算有效期;
(4)企業辦理的資質屬于增項資質的,增項資質等級不得超過主項資質,且增項資質申請不超過5項。
只有了解了資質辦理中的變化,企業才能在資質辦理中輕松應對,最后通過審核拿到證書。隨著建筑行業的發展,建筑資質的含金量也在不斷提升。擁有建筑資質的企業,往往能夠先人一步,更快的拿到想要承包的工程。